牛虻隨筆
牛虻隨筆篇1
昏黃的燈光下,合上剛剛讀完的《牛虻》,長舒了一口氣。
《牛虻》這本書的結尾部分,全書給人一種提心吊膽的感覺。我覺得,這本書,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筆下處處都是精彩。此時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黨的感染,我不禁開始熱血沸騰。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名叫亞契的年輕革命者,經歷了人生的忐忑,最終,在行動中不幸被捕英勇就義的故事。
在他19歲那年,在一次懺悔時,卻不曾想,亞契無意間透露出了行動和隊友的姓名,致使隊友被抓,行動失敗,而他也被認為是叛徒。后來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傷了 亞契的心。
他無力面對生活,開始尋找解脫……
面對親生父親的真相與女友的誤解,走投無路的亞契選擇了偽裝投海自盡,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亞契的逃避凸顯了他的懦弱,反而讓更多的人誤會他。他的心理難道就如此的脆弱嗎不,他難道連一次誤解都承受不了嗎?只是因為他不愿意去面對生活,去改變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_年里,他逐漸醒悟了。
在那20_年中,亞契逃亡到南美,過著非人的生活。現在他又重新回來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過她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懦弱的亞契了,他成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戰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經過了20_年的煉獄,是他逐漸走向了成熟。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業而奮斗,不是努力著……
但是,革命總是會有犧牲,直到再一次偷運軍火的任務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結束了。他和他的親生父親相認了,但面對教會和自己的親生父親,他并沒有選擇妥協,最終他英勇就義,英勇就義,死在了他曾經最敬仰的親生父親的手中。
牛虻的愛國主義精神最讓我感動。他為祖國的革命而獻身.
眼光回到國內,近代以來,何嘗不是有許許多多有著愛國主義精神的偉人。他們有的為革命事業拋頭顱,灑熱血;有的為國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們當中的一個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難,修建了我國第一條鐵路。楊靖宇,戰死沙場的抗聯英雄。還有錢學森,克服重重阻撓回到中國……
他們用他們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愛國主義精神,引領我們到達一種新的境界,他們無形中教導我們怎樣去熱愛我們的祖國。所以,我們要努力學習,將來要報效我們的祖國。
再次打開這本書,我的眼淚情不自禁地滴在了書上,那是對意大利青年黨人的敬佩,那他們的追求自由,愛國主義精神,為革命犧牲獻身的大無畏精神所感動。他們詮釋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這樣的革命者,我還能說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黨人的信仰,為追求自由的執著與奮不顧身,還有革命戰士的成長……
牛虻隨筆篇2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20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 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牛虻隨筆篇3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隨筆篇4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老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這本不應該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希望牛虻能快樂,也感謝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隨筆篇5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隨筆篇6
《牛虻》是愛爾蘭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長篇小說。因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革命斗爭為背景,而我對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對這本書也是一直敬而遠之。后來,孩子把這本書買回家來,他沒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癮——原來在革命大背景下,這個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滿著愛恨情仇,非常引人入勝。
牛虻小時候也是一個非常單純、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誠地信仰著上帝,雖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狀況比較復雜,父親早亡,同父異母的哥哥嫂子歧視、排擠他,親身母親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夠給予他溫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學瓊瑪。而這兩個人也注定成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在牛虻經歷了欺騙、背叛、入獄、誤解,特別是當他得知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時,他徹底崩潰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對人世、對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偽裝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13年煉獄般的艱難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破繭重生,成為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革命戰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堅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夠堅持下來。后來瓊瑪問他為什么沒有想到自殺?他抬起頭,詫異莫名:“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做?”這是他的反問,也是他最鏗鏘的回答。一個從小養尊處優的人,淪為掃豬圈、在馬戲團扮演駝子、在港口給海員打雜,哪一種都足以打垮、毀滅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沒有摧毀牛虻,他選擇了活下去,他選擇了忍辱負重,繼續戰斗。他像鋼鐵和冰塊一樣冷酷、絕情,又像刺猬一樣拒絕別人的關心和愛護,他追尋著自己的信仰,死守著自己的秘密,孤獨而執著。
但牛虻畢竟是血肉之軀,他對親生父親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恨交織是最打動人心的。當起義中他舉槍射擊時,因為父親的突然出現讓他一時心慈手軟,結果不幸被捕入獄,導致了最終的被執行槍決。
在獄中,面對前來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動承認了自己就是當年的亞瑟,父子間的對話,既讓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傷。也許是女人見識,如果換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會把牛虻——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放走,畢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愛著自己的孩子。但是這個老爺子也夠信仰堅定的,硬是沒有妥協,最后還在孩子的槍決執行書上簽了字。看似是他在親情與信仰的斗爭中以信仰戰勝了親情,但最后還是受不了“自己親手把兒子送上斷頭臺”的精神折磨,在精神嚴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對初戀女友瓊瑪的懷疑和試探、猜測,牛虻是以遺書的形式告訴她,自己真的就是那個瓊瑪最愛的人。其實瓊瑪一直在懷疑牛虻就是亞瑟,幾次試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認,而且每次都裝作冷酷無情或者插渾打科,敷衍過去。對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這時的瓊瑪已經是孀居,承認了自己的身份和心愛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嗎?
與刀光劍影中演繹愛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現人的悲歡離合。合上《牛虻》,終于明白了,經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讀性。
牛虻隨筆篇7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干它,并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
牛虻隨筆篇8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
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
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
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隨筆篇9
說到閱讀,讓我想起《牛虻》這本書,我在二年級的第一學期讀了它。
我記得當時我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羅在身體疼痛時,回答的話卻是“你可以讀《牛虻》這本書”,所以這本書引起了我無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樣,我讀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勝的情節迷住了……
主人公亞瑟讓我敬佩。十八歲的亞瑟從小缺乏父母的照顧,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來發生的一件事顛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誹謗,后來又因為神父調職,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處游蕩。不屈不撓的意志與滿身傷疾成為他見證了他所經歷的一切,他的眼睛,散發著光芒,不曾黯淡過。
亞瑟,他不屈不撓的精神,在遇到困難時保持鎮定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精神,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個陽光燦爛、性格開朗的少年,經歷了異常的艱難,但他已經一個個克服了,他把名字改為“里瓦雷士”,成為了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他扭傷的左臂和身上的傷痛并沒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強壯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臉紅了,感到羞愧難當。主人公亞瑟經歷了那些挫折,沒有讓他放棄。而我,面對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驗,我為什么不采用他那種冷靜沉著的態度呢?為什么不向他學習不屈不撓的精神呢?為什么自己會考試不及格,那還不是因為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所以,我必須改掉自己的壞習慣。
這又讓我想起了“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這句話。
牛虻隨筆篇10
這學期劉老師在上課時向我們推薦了《牛虻》這本書。還說李校長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放學后我就去書店買下了這本書,后來在一次擂臺賽中,我聽見了一個同學拉票時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保爾也是因為《牛虻》這本書深受啟發。因此鼓動了我看這本書的欲望,于是僅用了八天時間便讀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斗爭為背景。以愛國志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線索,熱情歌頌了意大利人為民族解放,國家獨立所做的英勇斗爭。牛虻鋼鐵般的意志,視死如歸的精神,嫉惡如仇的品格,激勵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輕人。
《牛虻》這本書主要講了亞瑟小時候的生活過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給他帶來快樂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馬的瓊瑪。后來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當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擔心亞瑟,因為在神學院里散步時,神父蒙太尼里曾經問過亞瑟想要干什么,亞瑟當時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爾迪神父隨即上任,在一次懺悔中,亞瑟不小心說出了自己的黨名稱,新任神父隨即告密。亞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獄后,瓊瑪以為是亞瑟告的密,打了一個耳光后走了。亞瑟回到家里。一向討厭他的并想把他趕出家門的大嫂告訴了亞瑟,蒙太尼里是他的親生父親。傷心欲絕的亞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殺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練成了堅強,冷酷的牛虻,當他再次重回故鄉。他以辛辣的語言和尖刻的文章,諷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運軍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現,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瓊瑪,蒙太尼里在死刑判決書簽了字。在刑場上,牛虻親字指揮劊子手處決他。
當讀到最后處決牛虻時,我不禁流了許多淚,到最后牛虻還是一個勝利者,他為了國家獨立而獻出了生命。想到這里時,我不禁想起了我們班的小組,有的人給自己小組扣了分一點兒也不傷心,反倒還高興,沒有集體榮譽感。我真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看一下《牛虻》這本書。
《牛虻》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就是牛虻對瓊瑪始終不渝的愛。瓊瑪的一記耳光,雖然是使亞瑟非常傷心,但它對瓊瑪的愛卻從來沒有變過。
在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時,我非常不認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當時的心情非常悲痛,雖然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作為父親選擇兒子更是天經地義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個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又不能當飯吃。在親生骨肉和一個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做選擇時,竟選擇了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最后還親手處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我真希望這個結局能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親情。
我覺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愛的人打了一記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親生父親處決,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發生在一個對世界還認為很美好的亞瑟身上,真是太殘忍了。
看完《牛虻》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負責任的老師,知心的朋友,舒適的環境,愛自己的爸媽,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還常常因為一件小事而鬧脾氣,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決定改掉這些毛病,珍惜所擁有的《牛虻》這本書給我的啟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這本書,對你來說絕對是有益無害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