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隨筆
牛虻隨筆篇1
說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說。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后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說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說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跡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說。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么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后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于去閱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說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后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說那樣從很多角度閱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說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說來看。用輕小說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說。當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后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著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后者,舍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說,關于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牛虻隨筆篇2
說到閱讀,讓我想起《牛虻》這本書,我在二年級的第一學期讀了它。
我記得當時我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羅在身體疼痛時,回答的話卻是“你可以讀《牛虻》這本書”,所以這本書引起了我無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樣,我讀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勝的情節迷住了……
主人公亞瑟讓我敬佩。十八歲的亞瑟從小缺乏父母的照顧,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來發生的一件事顛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誹謗,后來又因為神父調職,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處游蕩。不屈不撓的意志與滿身傷疾成為他見證了他所經歷的一切,他的眼睛,散發著光芒,不曾黯淡過。
亞瑟,他不屈不撓的精神,在遇到困難時保持鎮定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精神,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個陽光燦爛、性格開朗的少年,經歷了異常的艱難,但他已經一個個克服了,他把名字改為“里瓦雷士”,成為了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他扭傷的左臂和身上的傷痛并沒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強壯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臉紅了,感到羞愧難當。主人公亞瑟經歷了那些挫折,沒有讓他放棄。而我,面對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驗,我為什么不采用他那種冷靜沉著的態度呢?為什么不向他學習不屈不撓的精神呢?為什么自己會考試不及格,那還不是因為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所以,我必須改掉自己的壞習慣。
這又讓我想起了“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這句話。
牛虻隨筆篇3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隨筆篇4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隨筆篇5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里,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里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里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后來,蒙泰尼里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秘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后,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秘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后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仆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后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里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于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煉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牛虻隨筆篇6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終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終都喪生了,原因不一樣,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一樣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明白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我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終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這種執著、勇敢、頑強和不屈不撓的意志值得我們贊嘆與學習。讓“牛虻精神”永遠成為我們的目標吧!
蒙泰里尼,他是個盡責的教師,也是個忠實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認同他,因為他的行為與決擇無法使我覺得他是個慈愛的父親。
蒙泰里尼面臨牛虻給他的決擇,孩子與上帝之間,他無情地選擇了上帝。他的選擇給亞瑟帶來了多大的傷害啊!我想,他的選擇我不認同。雖然紅衣主教選擇上帝理所應當,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懺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無法改變蒙泰里尼兒子牛虻的命運,他無法改變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這也說明了在他眼里僅有上帝。最終,牛虻死了這本不應當是他的結局。神甫不該這么對待兒子,他選擇上帝,但上帝沒有給他好的回報。他就這么痛苦地離開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這個結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遠代替不了他最寶貴的親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與死,終日飛上天,時時樂悠悠”期望牛虻能歡樂,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隨筆篇7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牛虻隨筆篇8
漫游在書架上,腦子里都是空白。面對滿滿的書籍,忽然間一種莫名的激動涌上心頭,但自己始終下不了手,因為每一本書我都太喜歡了。
隨手拿起一本書——《牛虻》,翻開它,也翻開了我對它的理解,它對我的影響。
《牛虻》作于一位英國女作家伏尼契,講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并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20年,歷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后不幸被捕,面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可以說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數愛國人士一樣投身于革命之中,不為身份,只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敗過,痛苦過,掙扎過,也不曾后悔過。成長的道路需要付出代價,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頑強的毅力造就了他成為了一個出色的革命者。面對威脅和誘惑,不妥協,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個信念,從容就義。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學習。國家危亡,民族衰落,人們懣懣不平,那時候的你毅然站了出來,給了國家希望,民族希望,人們希望。向國人做出了榜樣,你是個偉大的人。學習你的愛國之情,學習你的大義之情,學習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所需要的文化糧食,我們要向你學習,吸收你的可貴。讀著你的事跡,傾聽著你的心聲,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就懂得赴日學醫,后來因為愛國主義精神,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學醫不如學文,于是毅然的棄醫從文,走上了用文救國的道路。中途也受盡了苦難,但他也沒有放棄,因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終于歷盡千辛萬苦,苦盡甘來,呼醒了一大批的愛國青年,人們的思想轉變,迎來了救國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魯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們的志向一樣,他們都愛國。國家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因為有它,我們快樂著;因為有它,我們幸福著;因為有它,我們驕傲著。萬一,哪一天它開始變小,逐漸變小,最后消失了,那我們應怎么辦?我想,肯定是痛苦著,煎熬著,絕望著。因為我們是祖國的兒女,小小的翅膀里懷揣著大大的愛國夢想。所以,我們要熱愛自己的國家,為祖國注入力量;熱愛自己的民族,為民族增加生機;熱愛我們選擇的生活,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們的領袖毛主席一樣,為國家,為民族、更為自己,勇于成為一名戰士,保衛國家。像牛虻和魯迅一樣,熱愛祖國,為自己的國家出一份力量。那樣子,我們的祖國才更強大,才能不受別人欺負,我們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續。
牛虻隨筆篇9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牛虻隨筆篇10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干它,并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