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__——20__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__》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繼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與課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學質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推進教育科學研究的開展,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深化新課程改革,特修訂本方案。
二、考核類別
1、師德
2、教科研
3、教學質量
4、評先評優
三、考核說明
(一)師德(總分22分)
1、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2、考核內容
1)樂于接受學校工作安排(1分);擔任學校長期訓練工作或社團輔導工作(擔任工作的老師要上交訓練計劃或輔導教案和活動記錄)(1分)
負責科室:行政班子評議、教務處
2)教師參照上級部門發文的師德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相應給分。
負責科室:校辦
3)按時參加教師會議和升旗儀式(4分)(缺勤各超過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只要遲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校辦
4)完成學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遲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師代值周工作的老師扣1分,缺崗的老師扣2分;公出的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其他教師代崗,否則按缺勤扣除)
負責科室:政教處
5)主動擔任學生集體活動管理,如家長會、秋游、四節等活動。(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政教處
6)參加一線教學的教師幫扶學生,有德育導師幫扶的過程記錄1分,上交詳實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負責人除外);行政和后勤人員上交一學期來服務師生的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下學期工作計劃(2分)
負責科室:政教處、校辦
7)無學生管理事故(2分)
負責科室:校長室
3、考核結果
按教職工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50%為師德楷模獎,獎金M1;中間40-50%為師德風范獎,獎金8∕9M1元;不樂意接受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不超過10%),獎金2∕3M1;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給予處置。
(二)教科研(總分32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備課(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齊全;(2)符合規范要求;(3)詳案或有教學后記20%以上;B、4分達到其中二項;C、3分達到其中一項;D、2分達不到c等要求。
2)上課(3分)
考核要求:(1)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曠課(1分)(2)上課過程中不隨意離開課堂(1分)(3)按規定完成綜合課程或校本課程、地方課程(1分)
3)作業(3分)
考核要求:(1)作業數量適中,及時批改并評價(1分)(2)作業二次批改并評價(1分)(3)能制定作業布置、批改、督促學生訂正的方案并能總結經驗,具有推廣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動(3分)
考核要求:(1)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缺勤或遲到少于總活動數的1/5(2分)(2)承擔校級讀書交流活動(1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考核要求:(1)聽課數不低于10次;缺1節扣0.2分(1分)(2)記錄完整(1分)(3)有評價,結果客觀(1分)(4)每學期撰寫1篇評課稿(1分)
6)繼續教育、理論學習(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級讀書交流活動的摘記(1分)(2)有閱讀理論書籍,并有理論學習摘錄、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寫心得體會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規(3分)
考核要求:(1)有參加教學論文評比或參加業務競賽(1分)(3)有參加課題研究和課題管理(1分)(3)教師能命制一份符合學生發展水平的單元檢測試卷(或出一份發展性試卷和補償性試卷)(1分)
8)教科研獲獎(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項評比中獲區級三等獎的加0.5分,區級二等獎的加1分,區級一等獎的加2分,市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二等獎的加2分、市級一等獎的加3分,不同的榮譽可以累積加分,相同的內容獲不同級別的獎勵取最高項。(2)區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0.5分、課題獲區三等獎的加1分,區二等獎的加2分,區一等獎的加2.5分。市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1分、市三等獎的加1.5分,市二等獎的加2.5分,市一等獎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員加分為負責人的1/2。(另校級公開課不再加分,但獎勵100元;區級公開課按區級二等獎加1分,獎勵100元;市級公開課按市級二等獎加2分,獎勵200元)
9)教學創新(3分)
考核要求:(1)樂于接受課堂教學改革任務(1分)(2)一學期能梳理3個創新教學的課例(1分)(3)有撰寫課堂教學改革的體會或者課堂教學改革的匯報課(1分)
10)指導師(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師結隊合格(根據中永中學新老教師結對制度進行評估)
負責科室: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科研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教科研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教科研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工會、校辦
2、考核結果
按民意測評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豐華獎,獎金8∕9M2元;后50%為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參加一線教師教科研類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參加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校辦、工會、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三)教學質量(總分50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教學質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據期末成績評估
2)學生評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據現行學生對教師的民測
3)(附加分)服從教學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學校安排每代課1節加0.1分;功課內超課時(行政除外)超一節加0.05分,最高為1分。
負責科室:教務處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學精萃獎,獎金M3元;中間40%教學精湛獎,獎金8∕9M3元;后40%為教學精實獎,獎金2∕3M3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后勤人員
1、考核內容
1)學期工作目標達成情況(40分)
2)行政班子對其的民意測評(10分)(行政班子人員的民意測評根據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按考核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勤勉獎,獎金M3元;中間40%勤樸獎,獎金8∕9M3元;后40%為勤行獎,獎金2∕3M3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后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根據一線教師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根據科室工作目標達成情況和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考核。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四)評先評優
1、符合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有關評優評先規定,違反相關師德要求的一票否決。
2、教師全學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負傷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為全體教職工學年度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根據上級給定的優職(或優秀)指標,按師德、教科研、教學質量的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列教職員工名單,再經校委會評議,最后確定推薦對象。
4、一線教學教師一學年之內沒有開出校級(校教研組組織或學校牽頭組織)及以上公開課者、或參加校級讀書交流活動或參加區級及以上主題講座(須附材料或證書)者,該學年不能參加校級及以上評先評優。
5、校級先進每學年評選一次,區級先進評選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原則上已獲區級先進教師近三年內不再參加區級先進評選。
6、有特別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予以評選。外出支教人員優先考慮。
7、學年度考核優職教師自動視為該年度考核優秀教師,特殊情況除外。
8、所有評優評先結果,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一周,無異議之后上報。
四、本方案由第十屆教代會通過試行。
注:本方案已經校第十屆教代會通過,__學年第二學期始實施。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3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4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閱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小學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閱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布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范;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閱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于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閱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閱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并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后確定綜合名次。
(4)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5)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干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范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于或等于90分可評為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于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5
1、加強校園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資料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務必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到達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校園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校園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園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信息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職責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職責。(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務必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職責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校園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務必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校園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__-20_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帶給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6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7
一、指導思想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校園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職責制,根據《交城縣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教師的全面發展,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潛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科學管理、程序規范,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績效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資料
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個性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等狀況。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科研潛力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在日常管理和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提升課堂教學效能等方面的潛力;教育教學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以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作業,認真輔導,認真測試,認真反饋),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校園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履行職責的狀況;教師個人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參加教研活動和備課活動的表現以及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成績、學科素質發展、綜合素質發展、創新潛力發展、班級進步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成果、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風建設狀況,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
附:師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動員、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補課及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的;
(4)向學生攤派、推銷教輔資料的;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托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5)當年所帶班級發生較大安全等影響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8)無故不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不服從校園工作安排的;
(9)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10)不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校園組織的教師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績效考核各項工作。
組長:夏冬兵
成員:柯先明
成員:夏日紅王自貴許成法吳信保夏左勝
五、附: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根據《廬江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定《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分細則》,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師風師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校園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1分/次,體罰扣0.5分/次,嚴重體罰扣2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1-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語言不禮貌,撥弄是非,語言有損校園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1分/次。未完成規定教育科研任務扣1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0.5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直接考核為不合格。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課(30分)
全體教師務必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保證在校時間。
(1)考勤實行一日四簽。教師務必按時簽到,不得代簽。簽到時間:按《白山鎮小學作息時間表》為準,教師務必在正課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務必在早讀前到校。
(2)實行書面請假制度。教職工有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并委托校務工作及教學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但事后務必及時補請假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誤由委托人負責。
(3)會議、集會、集中學習、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曠課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0.5分。
(5)特殊狀況2—4倍扣分。如:突擊工作缺勤,遲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誤,上班時間離崗,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課時納入總工作量中)。全體教師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師總數,得出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1)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2)教師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學過程、業績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重點要考核工作態度和工作職責心,以及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重在考核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組織考試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以及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教學成績等,并量化為分數。
教師所所工作在校園和中心校園的各項檢查中存在明顯問題或被通報批評將酌情扣2、4、6分。
所任學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試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鎮中等以下,將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減分)
1、信息報道所發表文章按鎮、縣、市、省分別獎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獎計入。
2、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及教研論文發表交流,獲獎的按鎮、縣、市、省、國家分別獎勵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貢獻受到各級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1、1.5、2、2.5、3分獎勵。
4、校園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擊性加班,根據工作事務的輕重,酌情獎勵,每次最高可獎勵1分。
每人在考核期內,4項加分累計可超過10分。
5、各類公開教學活動教師主動開課的,以校、鎮、縣、市分別給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獎勵。
上列獎項加分各種證件由個人帶給,教導處備案。且只在每學期末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間不再加分。
校園在學期末將根據個人得分上報,發放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教師績效考核的方案篇8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