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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時間: 新華 考核方案

方案明確了每個成員的職責和任務,有利于團隊成員之間的協作,同時便于管理者對整個項目進行協調和管理。優秀的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供大家參考。

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__]80號)、縣(灌教[20__]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__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鉆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于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后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云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云教育信息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云港市教育信息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執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創建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創建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3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進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本方案堅持以"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主、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為原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實施發案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績效領導小組由園委會成員組成,根據要求認真做好本部門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本獎勵和特殊獎勵兩部分組成。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幼兒園統籌安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量化分配。

五、實施方法: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貼發放標準(100元)

班主任教師在教委工資中已經體現的,幼兒園不再考慮。其他兼職如會計、保健員每月給予工作量補貼30元,(此費用由幼兒園出)。

(二)出勤獎發放標準(50元)

教師在本月內出滿勤,無病事假、無曠工、遲到現象視為全勤,全勤工資為每學期每月50元,按月發放。

1.曠工:事先不請假,到園后不補假。或補假理由不充分為曠工;已經到園,班內時間不請假離崗外出視為曠工,且補假無效;曠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請病假必須持醫院醫生證明,否則以事假計算;病假一天為20元。

3.事假:請事假必須事先通知,遇到情況確實無條件請假,要事后補假;事假一天為30元。

4.遲到、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扣5元,20-30分鐘以內扣10元。零星請假時間累計8小時為一天。

5.婚、喪假、產假、按規定不扣出勤獎,超出部分根據情況扣出勤獎。

6.女教師哺乳起定為一年,年內每天一小時的時間回家哺乳,不扣缺勤獎。

7.例會:不參加一次扣10元,遲到一次扣5元。

8.空崗10分鐘扣20元;10分鐘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頂替正常請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師代班每代班一天獎3分。

11.孩子、家屬、直系親屬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顧連續一星期給予1天公假。

12.教職工的出勤獎當月出現負數,從其它津貼中扣除。

13.教師一學期未請過任何假為滿勤,教師滿勤每學期獎10分。(幼兒園經費出)

14.批準權限:一周以內的病事假由園長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辦幼教輔導員批,每月匯總公布。

(三)效益津貼(150元)

效益津貼發放主要通過德、勤、績、能考評,以記分制表現每個教師工作中師德表現、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具體評定方法:

1.師德表現:(50元)按國家教委頒發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安排考評;學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本項不得分:

1.違法亂紀,違反園規園紀,不遵守社會公德,有損幼兒園名譽;10分

2.體罰、變相體罰(罰站、罰吃、罰睡、推拉、打罵、諷刺、挖苦、起綽號)扣5分,情節嚴重的做出書面檢查。

3.衣著整潔,不留披肩發、超短裙、吊帶服、拖鞋等,戶外活動不穿高跟鞋。違反一次減1分。

4.不吃不拿幼兒食物。不私分幼兒園財產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違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員言行要規范。不說不做對工作、對團結不利的話和事。若違反扣5分

6.在幼兒面前吃零食,發現一次扣1分。

7.工作時間,職工家屬及客人一律不準進活動室,寢室。發現一次扣2分。

8.工作時間職工不打、不接與工作無關電話,特殊情況除外。違反一次扣1分。

9.全體教師都要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求大同存小異,不做不寫、不誣告、不破壞幼兒園的聲譽。違反一次扣20分

10.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師工作質量獎懲 (100元)

獎勵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對同一事跡,只能給予一次獎勵。獎勵以1分為單位,1分等于2元。

個人獎懲標準

1.幼兒園在參加區級以上各項檢查、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異,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獎勵全體人員。

2.在參加園級以上各項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秀,獲得個人榮譽稱號的,單位給予獎勵。

標準:獲省級20分、市級15分、區級10分、街道8分、幼兒園5分。

3.教育教學論文、實驗報告、經驗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筆記、教案設計等獲獎或交流,單位應給予個人獎勵。

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4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激發教師內在動力,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干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的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有教師資格、專門從事國家課程教學工作的人員,其績效考評參照《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_〕4號)執行,主要內容是教師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和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采取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家長評幾

種評價形式再加定量加減方式計算師德分。具體賦分參看《冊山中心小學 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考評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能,包括教師引領學生發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開發課程的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評價的能力、拓展學科專業知識的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新理念的能力等內容。考評時,分解成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15分,課堂教學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學效果成績由工作表現中教育效果成績進行折算;課堂教學由課堂教學達標、每人一節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由教師個人獲獎情況和輔導學生成績等組成,按照《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教學評估相應內容進行賦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過2分。

3.工作表現(3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可采取以定量評價為主,適當結合定性評價的方式進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病假、事假、曠工等,由學校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積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學校結合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來核算其個人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每周18節,且帶訓練隊為滿工作量1,全校總課時數(扣除藝體等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除以語數英等專任教師總數得到的平均課時數為標準工作量1(小數四舍五入,教師總數中要扣減教干的管理權重系數),多代或少代均計入個人工作量;如其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還有承擔的其他工作則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額外賦分,但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額外賦分)。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如其承擔了其他工作可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核算,但其個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如其未承擔其他工作,則由學校酌情扣分。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學校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該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5分。 設跟班教師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計分,最高不超過2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主要考評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

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關注學生差異發展的情況以及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撰寫計劃、備課、課堂教學(考核的教學實施情況如:上課情況、上課效果、上課規范等)、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常規教學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進行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評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本項考評依據我校《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工作業績考評項進行賦分。

學校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確定為不稱職: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五是其他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二)教輔、后勤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輔、后勤人員主要從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教學服務(35分)等方面進行考評,考評時,可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前勤教輔人員和后勤教輔人員各自單獨考評,教輔人員在定性評價時以教干評議和教師評議為主,后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中層以上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后勤人員+前勤全體班主任),前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前勤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前勤教師)。

教輔、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學校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干由學校結合各自實際參照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但其稱職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過學校教干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區教體局按照現有教職工人數核算到各學校,然后再由學校按校長,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教輔、后勤人員三類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劃歸區財政管理。由區教體局根據校長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學校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學校公布的中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90%,學校公布的基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長以及教輔、后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為學校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和人社、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專任教師(含學校教干)稱職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劃分為五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進行分配;教輔、后勤人員稱職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劃分為三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10%、100%、90%的比例進行分配。考核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教師績效考評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教體局指導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校具體的績效考評實施方

案,報區教體局批準并公布實施。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學校將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評制度,嚴格實施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成績,分類分等核算、公示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情況。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評,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完成。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評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本意見考評范圍為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職工(區教體局公布的視導員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58周歲的男教師以及由區教體局批準的借調人員不再納入績效考評范圍)。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主持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5

一、考核委員會及考核小組

組長:張仕財(校長)

成員:文忠德(副校長)、胥德勝(教導主任)、李祥(大隊輔導員)、王欣(團支部書記)、高大琴(教研組長)、段姣嬌(教研組長)、張鈺(少先隊輔導員)婁忠山(教師代表)、。

二、績效考核項目:

1、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項作為校園領導對為校園作出特殊貢獻,服從校園安排并認真完成任務的老師,根據具體狀況給予適當的獎勵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則: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每次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群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用心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工作筆記,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鎮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和統考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2

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男教師穿拖鞋、背心,女教師穿低胸衣服、過份分散學生注意力的奇裝異服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上班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無病事假者記15分;教師出勤按照《三江口鎮中心小學教師出勤管理制度》執行。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課每節扣4分,遲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曠會議每次扣3分。

4、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以出院單為憑)。

5、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不扣分。

6、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7、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程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語、科學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科學、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

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

2、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

3、此項滿分為15分、高出15分的只記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項體現。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教學資料上交——計劃、總結、校園要求的資料(4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布置與批改(10分)

5、聽課與評課(6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鎮統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1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后勤人員、非檢測科目及教師的成績得分以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先、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依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績效考核分數(總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2)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3)工作不負職責;

(4)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不服從校園管理,經常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6)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并交全體教師會議討論,全體教師簽字認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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