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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時間: 新華 考核方案

方案為下屬提供了明確的工作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最佳途徑,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嗎?這里為大家分享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快來學習吧!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1

(1)、每月至少家訪一次并有詳細記載,并按時上報材料得4分,家校工作有特色的另加2分。

(2)、學生在校發生意外(感冒等)狀況的能及時與家長聯得聯系得1分。

(3)、三名以上家長反應教師存在必須問題的扣5分。

9、獎勵:

(1)、在國家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9分;在省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7分;在市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5分;在縣級刊物發表論文者獎勵3分;

(2)、獲得國家級榮譽的獎勵9分;獲得省級榮譽的獎勵7分;獲得市級榮譽的獎勵5分;獲得縣級榮譽的獎勵3分;

(3)、在外給校園贏得榮譽獎勵5分。

計分辦法:以上各項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為該教師該項的考核得分。

(二)出勤(10分)

1,要求全體教師按時到、離校(早8:30以前、晚5:30以后),一日兩簽字,務必教師本人不能代簽。卻一次扣0.01分。

2,教師請假半天以上務必向校長親自辦理并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三天以上應向學區辦理請假手續。校長有事向請假教導主任請假。累計請假一天扣0.01分(婚、喪、產假外)

3,上課教師應提前1分鐘到達教室,遲到一分鐘扣0.01分。遲到15分鐘以上者為曠課,每次扣1分。

4,無辜不到校者為曠工,每次扣5分。

5,該項扣分不封頂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三)工作量(30分)

1、校園規定在職教師每周基本工作量為12節主課。

音樂、體育、美術、勞技、信息技術、綜合實踐、生物、地理周課時數×1。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工作量計算辦法為:周課時數×1.4。

2、校長、中層領導、班主任及其他職務工作量的標準。

校園校長計25分。

校園中層領導計20分。

班主任計15分。

其他分工酬勤計分但不超過班主任的計分。

3、領導處校園規定的職責外務必代課。

(四)教學教研(30分)

1,教案(80分)

教案要求:

教案一般應包括教材分析、學情分析、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教學流程、知識結構(或板書設計)、問題研討(即課堂提問、練習和作業設計)、教后記等資料。

檢查細則:

(1)、教學計劃,總結不按期交者扣3分,教學計劃不貼合要求者扣2分。

(2)、無教案上課每節扣5分。

(3)、教案是抄案,無自己的創新扣5分。

(4)、案中重難點不清,教學目的不明確,教學方法無效的扣1分。

(5)、教案環節不齊全的按照扣分標準執行扣分,拖案一節扣5分。

2、作業(80分)

作業要求:

(1)、作業資料包括課后練習、教材配套作業本、單元練習、小論文、聽寫、默寫、作文、隨筆、練習試卷等;

(2)、作業量:作文不少于8篇/學期,隨筆(日記)不少于2篇/周,每次作文務必全批改比例.少一次扣5分文科:布置次數和批改次數不少于課時數的50%;理科:布置次數和批改次數不少于課時數的70%,教師統一布置的.課外作業務必批改。

(3)、提倡分層次布置作業和面批。

檢查細則:

(1)、作業每次量過少或過多扣課任教師1分。

(2)、作業批改不認真,學生作業有錯誤教師未改出扣任課教師3分。

(3)、作業次數未到達要求扣任課教師1—5分。

(4)、批改作業不及時或長時間不布置作業扣任課教師1—10分。

(5)、作業本不整潔,格式不規范扣1—10分。

(6)、評語過分簡單扣1—3分。

(7)、與教材相隨的目標與檢測務必全批.少一次扣3分。

3、上課(30分)

上課要求:

(1)、循序漸進,執行教案。教學思路清晰、目標明確、知識講授準確,知識容量、難度適中,重點突出、難點突破,完成預定教學任務;

(2)、注意學科特點,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重視直觀教學,盡量采用現代教育手段來提高課時容量;

(3)、教態自然大方、衣著整潔端莊,語言準確、規范、簡潔、生動,板書設計合理,書寫規范、工整,不出現科學性的錯誤。按時堅守教學崗位,不得坐著講課,不得以任何方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體育課要及時集隊,清點學生數,按體育課要求組織活動,保證學生訓練活動的安全,不提前下課。

檢查細則:

(1)、擅自停課、調課、代課扣當事科任教師各5分。

(2)、不嚴格執行課堂規則,遲到、早退者扣2分。遲到10分鐘以上為曠課,扣15分.

(3)、不認真組織教學,課堂紀律不好,吵鬧扣代課教師5分。

(4)、教師每學期至少開一節匯報課或公開課少一次扣5分。

4、課外輔導(40分)

輔導要求:

課外輔導最少每周兩人次,。

檢查細則:

(1)、少輔導一次扣2分。

(2)、課外輔導時不認真、無效果,學生紀律差每次扣1分。

(3)、課外輔導每次要有記載、有作業,否則該項該次不記分。

5、知識反饋(50分)

考試要求:

(1)、各科任教師務必對學生進行周周清和月月清的教學原則。

(2)、每次考試后要按時上繳試卷、考情分析、成績表等。

檢查細則:

(1)、無周測試扣2分/次,無月測試扣5分/次(包括考了不改)。

(2)、測試教師不親自改扣2分.

(3)、月測試無試卷分析扣5分。

(4)、考試紀律不嚴,學生舞弊扣5分。

(5)、無測試成績統計表扣2分。

6、評教評學(10分)

評教評學要求:

全體教師要用心按時參加校園組織的評教評學及教研活動,并有詳細檔案資料。

檢查細則:

(1)、不參加群眾教研、課改、備課聽課活動一次扣5分。

(2)、不完成教務處教研組布置的教研任務一次扣3分。

(3)、參加后無詳細的記載扣3分。

(4),代表校園參加一次鄉級公開課加5分,縣級加8分。

(5)、在教育局教育簡報上投稿發表教學論文加3分。

(6)、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一篇教學論文或文章的獎5分。

(7)、指導學生在縣級各種學科比賽加5分,獲前三名者分別再加5、7、9分。

7、轉差(10分)

轉差要求:

全體教師要作好差生的轉化工作,學期初制定好相應的轉差計劃,學期末做好總結。

檢查細則:

(1)、各科任教師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認真確定轉差目標,轉差計劃,措施和過程記載。少一項扣2分

(2)、對差生不檢查,督促學習,差生轉化不顯著者扣5分。

(3)、對差生心理狀態不清楚的教師扣1分。

8、教學成績

所代科目考試成績名列前4、3、2、1名者分別獎3、5、7、9分。

9,以上各項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為該教師該項的考核得分。

(五)專業水平(15分)

1、按規定學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合格成績(記3分)。每次培訓缺一次扣1分,遲到一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給分即扣3分。

2、用心參加校本培訓,教育教學潛力持續提高(3分)。每次活動缺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1分。

3、取得國家規定的崗位合格證書(記1分)。

4、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要切實發揮在教學中的示范引領作用(記2分)。

5、熟悉教材,教學設計合理,能切實有效的組織學生完成學習任務。教學中無知識性錯誤(記2分)。

6、學科專業扎實,能刻苦專研業務(記2分),

7、重視學生的學習習慣的培養和學習潛力的加強教學方法得當(記2分)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2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進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本方案堅持以"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主、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為原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實施發案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績效領導小組由園委會成員組成,根據要求認真做好本部門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本獎勵和特殊獎勵兩部分組成。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幼兒園統籌安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量化分配。

五、實施方法: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貼發放標準(100元)

班主任教師在教委工資中已經體現的,幼兒園不再考慮。其他兼職如會計、保健員每月給予工作量補貼30元,(此費用由幼兒園出)。

(二)出勤獎發放標準(50元)

教師在本月內出滿勤,無病事假、無曠工、遲到現象視為全勤,全勤工資為每學期每月50元,按月發放。

1.曠工:事先不請假,到園后不補假。或補假理由不充分為曠工;已經到園,班內時間不請假離崗外出視為曠工,且補假無效;曠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請病假必須持醫院醫生證明,否則以事假計算;病假一天為20元。

3.事假:請事假必須事先通知,遇到情況確實無條件請假,要事后補假;事假一天為30元。

4.遲到、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扣5元,20-30分鐘以內扣10元。零星請假時間累計8小時為一天。

5.婚、喪假、產假、按規定不扣出勤獎,超出部分根據情況扣出勤獎。

6.女教師哺乳起定為一年,年內每天一小時的時間回家哺乳,不扣缺勤獎。

7.例會:不參加一次扣10元,遲到一次扣5元。

8.空崗10分鐘扣20元;10分鐘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頂替正常請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師代班每代班一天獎3分。

11.孩子、家屬、直系親屬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顧連續一星期給予1天公假。

12.教職工的出勤獎當月出現負數,從其它津貼中扣除。

13.教師一學期未請過任何假為滿勤,教師滿勤每學期獎10分。(幼兒園經費出)

14.批準權限:一周以內的病事假由園長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辦幼教輔導員批,每月匯總公布。

(三)效益津貼(150元)

效益津貼發放主要通過德、勤、績、能考評,以記分制表現每個教師工作中師德表現、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具體評定方法:

1.師德表現:(50元)按國家教委頒發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安排考評;學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本項不得分:

1.違法亂紀,違反園規園紀,不遵守社會公德,有損幼兒園名譽;10分

2.體罰、變相體罰(罰站、罰吃、罰睡、推拉、打罵、諷刺、挖苦、起綽號)扣5分,情節嚴重的做出書面檢查。

3.衣著整潔,不留披肩發、超短裙、吊帶服、拖鞋等,戶外活動不穿高跟鞋。違反一次減1分。

4.不吃不拿幼兒食物。不私分幼兒園財產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違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員言行要規范。不說不做對工作、對團結不利的話和事。若違反扣5分

6.在幼兒面前吃零食,發現一次扣1分。

7.工作時間,職工家屬及客人一律不準進活動室,寢室。發現一次扣2分。

8.工作時間職工不打、不接與工作無關電話,特殊情況除外。違反一次扣1分。

9.全體教師都要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求大同存小異,不做不寫、不誣告、不破壞幼兒園的聲譽。違反一次扣20分

10.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師工作質量獎懲 (100元)

獎勵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對同一事跡,只能給予一次獎勵。獎勵以1分為單位,1分等于2元。

個人獎懲標準

1.幼兒園在參加區級以上各項檢查、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異,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獎勵全體人員。

2.在參加園級以上各項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秀,獲得個人榮譽稱號的,單位給予獎勵。

標準:獲省級20分、市級15分、區級10分、街道8分、幼兒園5分。

3.教育教學論文、實驗報告、經驗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筆記、教案設計等獲獎或交流,單位應給予個人獎勵。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5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積極性為導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學校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__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__。

副組長:__。

組員:__。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學校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學校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同類學校之間通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內容,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特別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特別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__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學校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__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__鄉人均水平等有關情況,分配到各學校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學校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學校層次和實際運作情況,由同類學校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學校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學校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制作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篇7

為切實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工作意見結合我鎮小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發展觀,以推動義務教育校園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著力構建、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全鎮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規范、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我鎮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公辦校園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二)其他職工績效考核主要資料是: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如考核履行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依據

1、縣教育局關于20__年義務教育階段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有關問題的說明

2、相關法規、文件

3、《__鎮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操作細則》

(三)考核等次

教職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以百分制計,得分在75分以上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為不合格,優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1.不服從校園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行政機關和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3.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違規搞有償家教或向學生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的;

5.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職責事故的;

6.違反政策的;

7.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8.違反教師道德規范,在校內外造成必須影響的;

9.觸犯國家法律的。

對當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不予考核。

(四)嚴格考核程序。校園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進行自評(述職)、校園組織民主評議、校園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校園考核小組群眾研究確定被考核對象考核等次、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并將結果報中心校審核等程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績效考核要結合校園實際,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員按學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須要注重對每位教職工每周、每月、每季度過程性考核結果的積累。

校園對教師、教干、班主任、教輔、工勤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其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同時作為崗位聘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培養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能夠通過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園、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申訴。

六、發放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照教育局規定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設立的項目:班主任津貼、職業道德10%、工作量津貼30%、教學質量獎30%、考勤獎10%、教科研獎10%、其他活動獎等項目10%。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任務的,由校園根據對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結果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是指支付班主任費之后部分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3.教師標準工作量參照1999年《江蘇省中等師范校園、全日制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小學教師16-20節進行計算。

4.校長、副校長、中層機構人員、村校校長每周兼課時數分別不少于同學科教師標準課時的1/4、1/3、1/2,超課時或課時不足的和教職工一樣增減津貼。

5.教輔、工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原則上不超過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由校園考核后按年度發放(具體考核辦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調動但工資關系未隨之轉出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撥入調入單位發放。

7.交流任教人員(含新畢業生)由受援校園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由受援校園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8.督導組長、督導組副組長、協理員,教育部門審批和人事部門備案的提前退崗人員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9.經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借用在本縣非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或教育系統以外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原校園同類型人員平均水平,由原校園發放。

10.教職工因病持有縣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確需請長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和農村校園教師補貼按原標準執行。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后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已執行此款的,前述受處分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折扣不再重復執行),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人員發所在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一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員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2.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校園應通知其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貼合辦理病退條件的,應及時辦理病退手續。

13.無故連續曠工15天及以上的,校園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校園應予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14.經組織安排,在當地鄉鎮中小學之間相互借用,未脫離教育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現工作單位發放。

15.女性教職工在產假期間原則上享受所在校園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

16.對內部轉崗、培訓待崗及經縣教育、人事部門同意分流離崗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按照《__縣人民政府印發__縣關于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洪政發[2009]46號)文件相關精神執行。

17、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最低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兒園教職工優秀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0%。

七、組織領導

(一)義務教育校園工作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后,校園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進行嚴肅處理。

(二)各校園在實施績效工資時,要按照維護穩定、統籌兼顧、量力而行的要求,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開,規范操作,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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