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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

時間: 新華 考核方案

制定方案可以明確工作的成果和結束時間,有助于更好地調整工作結構和步驟,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優秀的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1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促進教師提高師德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評價方案。

二、考核評價對象 各院系部任課教師。

三、考核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師德表現、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學工作。

四、考核評價原則

1.堅持全面、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實行專家、教師、學生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遵循特點、分類評價的原則。

4.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考核評價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優秀占10%左右,當年受處分或者有嚴重教學事故的教師視情節輕重,可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教師考核評價標準及計分表

注:教師“師德表現”的評價由學生評價、專家評價、教師評價、三部分構成,分別給予權重系數為0.4、0.4、0.2。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3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4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__]80號)、縣(灌教[20__]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__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鉆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于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后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云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云教育信息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云港市教育信息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執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創建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創建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5

一、指導思想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校園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職責制,根據《交城縣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教師的全面發展,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潛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科學管理、程序規范,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績效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資料

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個性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等狀況。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科研潛力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在日常管理和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提升課堂教學效能等方面的潛力;教育教學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以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作業,認真輔導,認真測試,認真反饋),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校園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履行職責的狀況;教師個人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參加教研活動和備課活動的表現以及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成績、學科素質發展、綜合素質發展、創新潛力發展、班級進步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成果、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風建設狀況,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

附:師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動員、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補課及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的;

(4)向學生攤派、推銷教輔資料的;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托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5)當年所帶班級發生較大安全等影響事故的;

(6)散布非法言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8)無故不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不服從校園工作安排的;

(9)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范,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10)不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校園組織的教師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績效考核各項工作。

組長:夏冬兵

成員:柯先明

成員:夏日紅王自貴許成法吳信保夏左勝

五、附: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根據《廬江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定《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分細則》,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師風師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校園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1分/次,體罰扣0.5分/次,嚴重體罰扣2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1-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語言不禮貌,撥弄是非,語言有損校園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1分/次。未完成規定教育科研任務扣1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0.5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直接考核為不合格。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課(30分)

全體教師務必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保證在校時間。

(1)考勤實行一日四簽。教師務必按時簽到,不得代簽。簽到時間:按《白山鎮小學作息時間表》為準,教師務必在正課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務必在早讀前到校。

(2)實行書面請假制度。教職工有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并委托校務工作及教學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但事后務必及時補請假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誤由委托人負責。

(3)會議、集會、集中學習、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曠課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0.5分。

(5)特殊狀況2—4倍扣分。如:突擊工作缺勤,遲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誤,上班時間離崗,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課時納入總工作量中)。全體教師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師總數,得出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1)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2)教師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學過程、業績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重點要考核工作態度和工作職責心,以及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重在考核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組織考試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以及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教學成績等,并量化為分數。

教師所所工作在校園和中心校園的各項檢查中存在明顯問題或被通報批評將酌情扣2、4、6分。

所任學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試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鎮中等以下,將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減分)

1、信息報道所發表文章按鎮、縣、市、省分別獎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獎計入。

2、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及教研論文發表交流,獲獎的按鎮、縣、市、省、國家分別獎勵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貢獻受到各級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1、1.5、2、2.5、3分獎勵。

4、校園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擊性加班,根據工作事務的輕重,酌情獎勵,每次最高可獎勵1分。

每人在考核期內,4項加分累計可超過10分。

5、各類公開教學活動教師主動開課的,以校、鎮、縣、市分別給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獎勵。

上列獎項加分各種證件由個人帶給,教導處備案。且只在每學期末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間不再加分。

校園在學期末將根據個人得分上報,發放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教師考核創新工作方案篇6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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