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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

時間: 新華 考核方案

“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方便大家學習。

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篇1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篇2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用心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透過后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用心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正桓

副組長:王志敏

成員:張學儉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群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后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范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后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煙或接打電話。用心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用心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煙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布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范,批改字體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并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周聽課1節(一期20節),并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簽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群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后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扎扎實實干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扎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市級名師的記4分;省級骨干教師培訓對象、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市級骨干教師記2分;縣級骨干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范課),并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鑒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衛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復記分;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文件、證書為依據,并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布,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3、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篇3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增強教師的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激發教師內在動力,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依據《羅莊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評指導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教師考評機制,充分發揮考評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真正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干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評內容

(一)專任教師的績效考評

專任教師是指具有教師資格、專門從事國家課程教學工作的人員,其績效考評參照《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考評指導意見(試行)》(魯教人字〔20_〕4號)執行,主要內容是教師履行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具體包括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工作表現和教育效果四個方面:

1.職業道德(15分):主要考評教師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團結協作等四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采取教師評、教干評、學生評、家長評幾

種評價形式再加定量加減方式計算師德分。具體賦分參看《冊山中心小學 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師德評價標準。

2.專業能力(20分):主要考評教師實施教育教學的專業技能,包括教師引領學生發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開發課程的能力、教學實踐研究和反思評價的能力、拓展學科專業知識的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新理念的能力等內容。考評時,分解成三個方面賦分(教學效果15分,課堂教學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學效果成績由工作表現中教育效果成績進行折算;課堂教學由課堂教學達標、每人一節優質課等成績折算;附加分由教師個人獲獎情況和輔導學生成績等組成,按照《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教學評估相應內容進行賦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過2分。

3.工作表現(3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考評時,可采取以定量評價為主,適當結合定性評價的方式進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評教師的出勤情況。對于病假、事假、曠工等,由學校根據《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積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學校結合本校教師實際承擔的工作來核算其個人工作量。音體美等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每周18節,且帶訓練隊為滿工作量1,全校總課時數(扣除藝體等專任教師任課時數)除以語數英等專任教師總數得到的平均課時數為標準工作量1(小數四舍五入,教師總數中要扣減教干的管理權重系數),多代或少代均計入個人工作量;如其在滿工作量的基礎上,還有承擔的其他工作則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額外賦分,但額外賦分最高不超過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額外賦分)。專任教師所任學科課時數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如其承擔了其他工作可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核算,但其個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如其未承擔其他工作,則由學校酌情扣分。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學校按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該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5分。 設跟班教師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計分,最高不超過2分。

(3)教育教學實施(15分):主要考評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

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關注學生差異發展的情況以及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撰寫計劃、備課、課堂教學(考核的教學實施情況如:上課情況、上課效果、上課規范等)、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常規教學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等進行賦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評教師完成崗位職責的實際成效,本項考評依據我校《冊山中心小學教師綜合量化積分評估方案》中工作業績考評項進行賦分。

學校專任教師的考評結果分為稱職和不稱職。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確定為不稱職: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重大影響的;五是其他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

(二)教輔、后勤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輔、后勤人員主要從職業道德(15分)、專業能力(20分)、工作表現(30分)、教學服務(35分)等方面進行考評,考評時,可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前勤教輔人員和后勤教輔人員各自單獨考評,教輔人員在定性評價時以教干評議和教師評議為主,后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中層以上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后勤人員+前勤全體班主任),前勤教輔人員考評中教干評議(前勤教干),教師評議(全體前勤教師)。

教輔、后勤人員的考評結果分稱職和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績效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一是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三)學校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

教干由學校結合各自實際參照專任教師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但其稱職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過學校教干總數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辦法

(一)總量核定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人社、財政、教育部門根據臨政辦發〔20_〕104號文件核定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由區教體局按照現有教職工人數核算到各學校,然后再由學校按校長,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教輔、后勤人員三類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1.校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劃歸區財政管理。由區教體局根據校長績效考評成績進行分配。

2.學校教輔、后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獨切塊由學校根據考評成績進行分配。學校公布的中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90%,學校公布的基層教干暫定為本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長以及教輔、后勤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后,剩余部分為學校專任教師(含學校其他教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二)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根據教職工的崗位和人社、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標準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專任教師(含學校教干)稱職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劃分為五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進行分配;教輔、后勤人員稱職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劃分為三個等級,按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10%、100%、90%的比例進行分配。考核不稱職的,不發放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學期核算發放一次。

五、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教師績效考評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區教體局指導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校具體的績效考評實施方

案,報區教體局批準并公布實施。

(二)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學校將逐步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評制度,嚴格實施績效考評,并依據考評成績,分類分等核算、公示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情況。

(三)注重引導,嚴格問責。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廣大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評,確保該項工作順利完成。要嚴肅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評失真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本意見考評范圍為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教職工(區教體局公布的視導員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58周歲的男教師以及由區教體局批準的借調人員不再納入績效考評范圍)。

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篇4

為了整體提升__學校中小學教學質量,充分調動校長和全體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__市教育局武教發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談三點作法。

一、抓文件學習

十月十八日中心學校召開全體成員及中小學校長會議,王銘琪校長傳達“大金會議”精神,領學教育局關于《__市教師教學績效考核方案》和《__市中學任課教師業務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并將文件復印到各校。要求學校認真組織學習,并展開討論,將文件精神傳達到每位教師,使之提高認識,從思想上有根本的轉變。

二、抓方案制訂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學校管理,規范教育教學行為。首先,龍坪中心學校制訂了《中小學校長工作考核細則》,中心學校將組織專班,按考核細則30條對校長在校工作情況通過查、看、問、談、算等方法進行考核。按得分多少,作為評定校長工作好壞的依據,對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得分較低的進行通報、談話、追究責任,直至置換崗位。同時還制訂了《龍坪中心學校中小學常規教學管理實施方案》。方案從領導小組、時間安排、管理目標、管理思想、管理要求、管理措施等六個方面對各校常規情況進行考核。其次,要求各中小學根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依據中心學校考核細則和管理方案將教師的兩貼,節假日補助拿出來浮動。根據各校實際制訂以下五條考核方案,作為學校管理的指導性文件。一是《常規教學管理方案》,從教學計劃的制訂到備、講、批、輔、考等各個環節都作了詳細的規定,有標準、有要求、有計劃、有措施。二是《教學質量獎懲方案》。從教學常規、教研常規、教學質效、教研成果、競賽輔導等方面進行考核,使教師人人都有參與的機會,個個都有爭先的動力。三是《四優獎勵方案》,從教師的講課、說課、教案、札記、論文、報道等方面獲得的不同等次的作品分別給予金額不等的獎勵,旨在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提升教師個人素質,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四是《評優晉級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懲劣的原則。從“公正、公平、公開”的角度出發,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量化,把那些貢獻突出的教師選拔出來,給予表彰獎勵。五是《班主任津貼發放方案》,從一日常規的各個方面作出嚴格規范。即:分別從班風、班紀、三操、集會、安全、宣傳、人頭鞏固、平面管理、班主任到崗等方面作出嚴格的規定,分成等級浮動發放。

三、抓制度落實

有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學校工作才能有序的開展。要使制度落到實處,重在抓好過程管理。中心學校將按照各項管理制度,深入到學校,推門聽課,檢查督辦,聽匯報、查記載、看通報,從領導到老師,從各室到各組,層層查看,級級落實,嚴格管理,跟蹤檢查,使學校各項工作按制度化、規范化的程序運行。

新教育教師考核方案篇5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干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__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匯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163.com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卷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于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折合為滿分50分,其余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采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并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占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占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急癥及住院者,可先治療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后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教育局審核后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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