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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讀后感100字

時間: 新華 讀后感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1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留給了人們一筆可觀的精神財富,告訴了我們親情的意義。

牛虻(亞瑟·勃爾頓)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出場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從他那長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而經過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牛虻變得成熟了、堅強了,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輕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

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直用謊言欺騙我。”出走前牛虻這樣說道。蒙太尼里影響了牛虻的一生。應該說,牛虻的死,他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2

翻開這本書,一起追隨伏尼契的腳步……

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有的家庭里,母親是兩個孩子的繼母,而他的親生父親是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也就是說亞瑟是個私生子。然而他的母親在他17歲得冬天里去世,他也開始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瓊瑪是他兒時的玩伴,他對她的愛純潔得像一朵盛開的百合,同時瓊也是組織里的一員。在一次對話中,亞瑟對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革命組織的事,神甫為此開始感到了不安。后來,蒙泰尼里赴羅馬任主教之職,而卡爾狄神甫接任神學院院長一職,當亞瑟向卡爾狄神甫懺悔時受騙說出秘密革命組織的名稱和自己偷運政治書籍的事實。卡爾狄神甫隨即告密,亞瑟和一黨同志被捕。

亞瑟出獄后,告知瓊是他將組織的秘密說出去時,受到了瓊的鄙棄,深受打擊,恰在此時,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謎,在雙重打擊之下,亞瑟精神崩潰,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條偽稱自盡,然后潛出海關,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這一年他才19歲。

在南美,他墜入了“真正的地獄之中”,他到處漂泊流浪,做過雜工和賭窟仆人,在他21歲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殘廢,傷愈后到雜耍班子充當小丑,受盡恥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極大地改變了亞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當年的戀人瓊和他的親生父親面對他竟然也沒認出他來。

他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的傳奇一生給了我強烈的震撼。

學會堅強,無論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難,向困難挑戰——這是《牛虻》給我的啟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曾經天真地以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義上是富豪之子,但實則是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傷,卻始終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淵博學識蒙太尼里神甫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他對自己的關懷。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人的靈魂,系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眾人的面前瑟瑟發抖,羞辱和苦難使它透不過氣來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黨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吸引著熱血青年。牛虻決定獻身于這項事業。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親的欺騙,心愛之人的誤解時,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苦之中,幾乎要發狂。這次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又是火中鳳凰的新生,從此之后,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煉了亞瑟,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著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曾經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坦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該怎樣活著。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

牛虻是個強者,他意志堅強、機智勇敢,是真正的強者!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3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合上小說《牛虻》,我已是淚水漣漣。我被這本外國名著深深打動了。回顧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現了一條波濤洶涌的大江,它闖過淺灘和激流,浪花撞擊在礁石上,奔騰著,跳躍著,又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

從打開小說的第一頁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這浪潮所席卷,欲罷不能。我深深震撼于這驚心動魄的故事。即使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牛虻始終沒有放棄追求,我的耳邊回響起亞瑟堅定的話語:“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役和苦難中解放出來!”

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著他重新站起來,用殘廢的手握起筆,對準一切虛偽外表下的丑惡靈魂,毫不留情地抨擊和鞭撻;也正是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懷著簡便的心境,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學童”一樣走進刑場,昂首應對烏黑的槍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沒有獨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為真正的人,在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盞指路明燈,賦予人無窮的精神力量。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種艱難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脫的態度看待生與死。

小說的封面上寫著:影響三代中國人的外國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來讀這本小說,依然有強烈的共鳴:任何人,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需要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紀的門檻上,迎接我們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代,僅有擁有堅強意志和獨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時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氣長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夠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說《牛虻》留給后人的精神財富是永恒的,它將繼續影響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呼喚英雄的時代。《牛虻》的故事告訴我們:逃避現實,與世無爭是懦夫的表現;直面人生,義無反顧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4

最終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代替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杯具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歡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以往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期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這一杯具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終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我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我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向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5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但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后這“丑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亞瑟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后,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常常給他講解哲學,并且和他一起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己的關懷。

蒙泰尼里是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丑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你會后悔,一定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沖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該站在一起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但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沖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復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愛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沖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悲劇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于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該是最后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6

他,牛虻——一個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運折磨的人。他深愛過兩個人——父親蒙泰里尼和高潔的女人瓊瑪,但后來的他一生都沒有再給機會讓他們來愛他。他的內心承受了非人的煉獄般的折磨。他給我們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該為什么活著。

牛虻最后在遺書里寫下的一段話,至今成為經典:我沒想到他們這么快就重新動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將會懷著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7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8

終于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劇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曾經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希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這一悲劇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 ,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己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己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直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9

不管我能否活著,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給他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頑強,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著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為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于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著。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著,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許正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為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并不克不及為人們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里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里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么,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里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

牛虻讀后感100字篇10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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